政府信息公开
-
秦政发〔2026〕13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G247线通渭至秦安项目秦安段土地及附着物征收的决定
秦政发〔2026〕13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G247线通渭至秦安项目秦安段土地及附着物征收的决定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确保G247线通渭至秦安项目秦安段用地范围内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县政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G247线通渭至秦安项目秦安段的土地及附着物进行征收。...
2026.04.03 -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秦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秦政办发〔2026〕4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秦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县直相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6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5〕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秦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2026.01.29 -
2025年秦安县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年秦安县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6.01.26 -
秦政发〔2026〕2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县委:2025年,秦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法治秦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履行“一个统抓”职能,顺利完成市级法治建设“...
2026.01.08 -
秦政任〔2025〕8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世太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秦政任〔2025〕8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世太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李世太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徐鼐任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王金焕任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王田库任县第一中学校长;郑彦平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燕相军、李英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胥斌、刘亚麟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张军强任县第五中学校长(...
2025.12.02 -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秦安县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秦政办发〔2025〕18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秦安县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4〕82号)和《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天资利发〔2024〕10号)要求,我县新一轮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县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题会议通过,...
2025.11.14 -
秦政任〔2025〕7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郭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秦政任〔2025〕7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郭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郭 勇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刘双成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胥晓峰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赵稳生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魏天平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李军平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杜琪林任县公安局秦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邵 祺任县公安局西川派出所所长(...
2025.10.20 -
秦政任〔2025〕6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锋艳许文龙职务任免的通知
秦政任〔2025〕6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锋艳许文龙职务任免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杨锋艳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杨锋艳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许文龙五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职务。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2025.09.19 -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
秦政办发〔2025〕14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有关规定,划定秦安县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兴国镇蔡店村以南,花篅子以北,...
2025.09.15 -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发〔2025〕13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兴国、西川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现将《秦安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秦安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方案为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5.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