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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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为笺传税宣之优服务】秦安税务:数电发票“走流程” 精准破解用票难
为深入落实发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数电发票使用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秦安县税务局组织开展数电发票“走流程”专项体验活动,以实地走访、现场实操、座谈问需等形式,全面摸排应用情况,收集意见建议,优化服务举措,全力提升数电发票使用体验。 本次活动为期8天,由征管、法制、税源管理等多部门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大中台”业务骨干梳理政策要点,精准选取全县20户不同行业、...
2026.07.1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公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1月1日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
2026.07.02 -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以下简称发改环资〔2025〕1745号文)和《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以下简称商消费函〔2025〕697号文)要求,为更好实施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将《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5年12月30日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 ...
2026.06.26 -
秦安税务:上门服务暖民心,团队协作解难题
近日,为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税慢”的急难愁盼问题,秦安县税务局积极发挥税费征管新模式“大中台”优势,组建不动产登记办税上门服务队,全程参与流程制作、入户宣传、上门缴税等不动产办税。短短三天时间,集中为120余户群众办理不动产办税契税缴纳工作,以高效、贴心的服务赢得了开发商与户主的一致好评和连连感谢。活动开展前,县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构建起“多方联动、前置准备、精准培训”的工作体系。强化部门协同,...
2026.06.12 -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目标(一)政策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支持试点城市结合当地消费形势及工作基础,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积极性,...
2026.06.0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现将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
2026.04.29 -
秦安税务:多维赋能强本领 精准服务送红利
为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平稳落地,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与执行质效,近期,秦安县税务局以“内强业务素养、外优服务供给”为双引擎,构建“学、宣、辅、解”全链条工作体系,通过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内修内功强本领,铸牢政策执行根基秦安县税务局始终将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作为政策落地的首要前提,多措并举推动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政策相关知识。一方面,邀请税政一股业务骨干开展专题授课进行系统解读,...
2026.04.15 -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共同实施《证明》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二、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为企业开具《证明》,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在通关环节调用《证明》电子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证明》使用情况电子数据反馈税务部门。...
2026.04.08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
2026.03.26 -
秦安税务:以学促进强本领 精准施策惠小微 ——开展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培训
为深入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提升企业所得税条线业务人员的政策执行精度与风险防控能力,近日,秦安县税务局以“晨税研习社”为契机,组织开展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与风险管理专题培训,税政三股全体、各分局企业所得税条线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税政三股负责人马放以“政策解读+清单指引+风险防控”为主线,首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系统概述。重点讲解了政策核心内容,明确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满足“...
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