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办发〔2026〕4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秦安县行政许可
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县直相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6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5〕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秦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加快调整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县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四级46同”标准,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实施规范的事项,要在其基础上,加强衔接沟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级实施规范,并相应调整完善甘肃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要及时衔接调整有关事项清单。《秦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公布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其他清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三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和县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沟通,做好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要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和全流程服务。
四要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组织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秦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