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天政发〔2019〕2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天政发〔2019〕68号),经2019年10月25日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政府部门第十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4项,调整实施机关行政许可项目5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第十九批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2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抓紧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社会主体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