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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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对《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
2024.04.22 -
关于对秦安县2023年帮扶项目资产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甘肃省乡村振兴局、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颁证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53号)、《秦安县年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各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2023年各类帮扶资金投入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了通告、调查、审核工作,...
2024.04.20 -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一、补贴对象和标准(一)补贴对象2022年4月1日以后至2023年3月31日以前,在我县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2024.04.18 -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圆满完成秦腔名家演唱会服务保障任务
4月11日,秦安县2024年秦腔名家演唱会在兴国文化广场如期举行,演出现场人山人海,盛况空前。为此,县执法局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下足“绣花”功夫,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圆满完成了秦腔名家演唱会服务保障任务。演唱会期间,为应对人群聚集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秩序紊乱,局领导班子每天到场指挥调度,从各中队、股室抽调执法人员,采取“步巡+车巡”的方式,加大对广场及周边的巡查频次,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2024.04.17 -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秦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秦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郑建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行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餐饮环节餐饮具消毒现状 我县餐饮环节餐饮具消毒主要有自消毒餐具和使用集中消毒餐具两种。自消毒餐具环节主要有物理消毒(电加热为主的消毒设施,餐饮单位广泛采用);集中消毒餐具的使用受当前餐饮单位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过程普遍存在招工难,而使用集中消毒餐具过程减少了人力成本支出,...
2024.04.17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
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健全覆盖全民、...
2024.04.16 -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秦安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秦安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4.04.16 -
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
秦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现将《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安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 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省、市列为民办实事) 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全县建设1个村级互助幸福院,省、市、县政府为民实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改造提升方式,在全县建设1个具备助餐、...
2024.04.16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3年度年报年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023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2024.04.16 -
关于2024年度秦安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中小型水库(人工湖)防汛责任人名单、重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山洪灾 ...
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方便广大群众联系和及时报告灾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汛指发[2024]1号)、天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天汛办发〔2024〕1号)和秦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秦汛指发〔2024〕1号)、秦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