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学敏任兴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邵王军任西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云阁任郭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岩任莲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志强任陇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田亚军任安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安富荣任中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成永毅任刘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俊彦兴国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伏 鹏西川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想平郭嘉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李 杰莲花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柳聪颖陇城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王禳吉叶堡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魏 赟魏店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庞旭东安伏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何 萍兴丰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刘 涵千户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胥胜斌中山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赵耀荣王窑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蔡永强云山镇精准扶贫工作站站长职务;
谢海龙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安兵兵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许宏兴国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成永毅郭嘉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胥婷婷莲花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牟春彦中山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逯军委刘坪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田亚军云山镇应急管理所所长职务;
胡伯茂兴国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李文娟西川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赵淑娟安伏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潘申堂王铺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宋瑞丽魏店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李 田县司法局兴国司法所所长职务;
冯彦华县司法局五营司法所所长职务;
班金鹏县司法局安伏司法所所长职务;
安凯鹏县司法局中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斌全莲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侯 伟王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银标西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王 锴陇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刘金文兴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何军民千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何 冰西川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彦斌郭嘉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马兵兵莲花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刘林林魏店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马亚军安伏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孙益阳兴丰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王继锋千户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刘泽民王铺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何小宝王尹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宋艳红刘坪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李 强王窑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郭海峰云山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张永泰陇城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海峰五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晓斌王尹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南江龙刘坪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华军西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云阁郭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佑红五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魏丁丁王尹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 伟千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雷晓成王铺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晓亮王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喜辉郭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焦旭东莲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安永永魏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李鹏飞千户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白彦明刘坪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郑永斌五营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缑艳艳叶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魏春芳安伏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玉坤兴丰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 锐云山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