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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办发〔2016〕68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残疾人联合会 索引号:1600672804576942 时间:2016-09-2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秦安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秦政办发〔2016〕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现将《秦安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秦安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认真执行《规划纲要》以及全国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以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为重点,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充实和拓展地方志成果体系,提高地方志工作服务社会的水平,大力推动方志文化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范畴,通过不断生产、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秦安文化强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坚持依法修志。县地方志办公室依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县地方志工作,依法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依法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3.坚持全面发展。以志鉴编修为基础,全面推进方志馆、地方志数据库、地情网站、方志期刊、方志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协调发展,使地方志工作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坚持继承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各时期修志工作经验教训,密切联系修志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正确处理地方志编纂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在确保质量前提下保证进度。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无愧于时代发展和要求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树立修志为用、修用结合理念,积极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快地方志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地方志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9年,全面完成全县第二轮修志规划的任务,实现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志鉴质量,加快推进方志资料库、方志信息库建设,增强地方志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形成由地方志编修体系、地方志质量体系、地方志开发利用体系、地方志研究体系、地方志保障体系组成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到2016年底完成《秦安县志》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驻秦相关单位的资料收集工作,2017年6月底完成初稿,年底完成复审,2018年6月底召开终审会终审评议,2019年完成全县第二轮志书编修任务。

  (二)全力抓好综合年鉴编辑工作。健全和完善由县政府主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办、县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年鉴工作体制。进一步提升年鉴编辑质量及其文化内涵品位,增强年鉴可读性和实用性,扩大年鉴的社会影响力。指导推动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的编纂工作。

  (三)积极促进基层修志工作健康发展。本着“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在指导部门、乡镇、驻秦单位开展修志工作的同时,从实际出发,积极倡导、鼓励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企业、村(社区)开展志书编纂工作,不断延伸和拓宽修志工作领域。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地方史的编写。

  (四)着力推进方志馆和地方志资料建设。积极争取资金,通过购买、交换、征集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馆藏,努力使县方志馆成为地方志和地情资料收藏展示中心、地情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对外交流中心,成为推动乡土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弘扬地方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基地。贯彻《天水市地方志资料报送办法》,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不断加大资料收集力度,拓宽资料收集面,在此基础上建立地方志资料库。

  (五)努力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以秦安方志网为基础平台,整合方志资源,加强对地方志数据库的扩建、改造和升级,实现信息共享,服务社会大众。逐步建立地方志全文数据库,实现馆藏地方志资料的数字化处理,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化服务。

  (六)切实搞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地情资料征集工作,编写地情读本、开展地情专题研究、举办地情知识讲座、制作地情视频音像资料等,为社会提供地情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全县历代方志成果,深入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编辑出版反映地域概况和地域特色的便览性地情资料著述。大力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结合第二轮修志的进行与第三轮修志工作的准备,开展地方志书理论研究和年鉴理论研究规划,重点研究解决关系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大业务和基础理论问题及地方志理论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地方志学会、地方志期刊等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加强地方志学术交流,努力营造理论研究的良好氛围。

  (八)不断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质量意识贯穿到志鉴编纂的全过程,实施精品工程,建立健全志鉴质量的保障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志鉴审查验收和评审制度,全面落实志书印刷出版有关规定,确保志鉴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力量积极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法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任务,纳入绩效考核目标,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关心过问,分管领导每年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规划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坚持依法治志,强化管理职能。根据《条例》和《规定》等地方志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相配套的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真正建立起县政府履行领导责任、县地方志办公室履行管理职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提供支持的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加强地方志教育培训和县情知识普及,全面提高公民依法修志意识,促进地方志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工作条件。要加大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的经费投入,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和地方志事业发展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做到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匹配、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为地方志工作条件的改善,为提供高品位的方志文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保障。各承编单位也要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本部门单位工作经费预算。

  (四)建立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要逐步出台适合地方志工作的人才政策和措施,重视专业人才的选拔、引进和使用,鼓励和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切实关心地方志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依照法律法规保障他们获取相关报酬的权利。加强地方志人才培养工作,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培养的长效机制,实现修志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地方志事业发展人才相因、薪火相传。

  (五)完善业务制度,强化工作规范。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志书编纂、年鉴编辑、地方志作品编辑审查备案,地情资料征集,地方志人才培训,地方志资料年报等业务工作制度,确保在制定方案、篇目设计、资料搜集、总纂统稿、志稿评议、三审定稿、报送备案等各项业务工作有章可循,从各个环节上确保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地方志文献资料的编纂质量。

  (六)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工作落实。县地方志办公室要按照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地方志工作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将依法通报、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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