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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办发〔2016〕24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00655023804914 时间:2016-08-05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安县关于加快发展
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现将《秦安县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秦安县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17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26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更好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作用

  保险是现代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主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保险要致力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近年来,我县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服务业的要求相比,我县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覆盖面窄、功能发挥不够突出,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在促进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全县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发展“三农”保险

  1.推动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立足县情实际,不断扩大玉米、小麦、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和森林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面,开展设施蔬菜、经济林果、“果品收获”及防灾防护设施、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2.扩大“三农”保险广度。推动发展农机保险、水利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小额保证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支农惠农方式,鼓励保险机构结合县情开发符合农村特点和需求的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缴费灵活、投保简便的其他各类“三农”保险产品,不断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

  3.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强农业保险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保险经营机构与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加快农业保险示范工程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统筹发展民生保险

  4.探索创新民生保险新模式。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补充作用,积极探索政府向保险机构购买公共服务,继续完善“两保一孤”特困团体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开办各类符合县情实际的民生保障领域保险产品,完善民生保障网,努力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5.完善医疗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探索开展新农合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等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推动商业保险机构与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和长期护理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推动全县健康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6.提升养老保险服务质量。鼓励居民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引导保险资金参与综合性养老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支持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

  7.加强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探索通过保费补贴、以奖代补等形式,为失独老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城市低收入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户家庭等购买补充商业养老保险和服务;引导残疾人、老年人、城乡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三)大力发展责任保险

  8.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医疗责任、校园安全、环境污染、特种设备、火灾公众和景区责任保险等领域推广责任保险。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在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化解医疗纠纷。完善校园方责任保险,逐步将教职工校方责任、实习安全责任、校车承运人责任纳入保险范围。进一步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发展以各类电梯、超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锅炉和压力容器、液氨制冷设备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在影剧院、商场、写字楼等公众聚焦场所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全面落实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的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旅游景区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乡镇开展治安保险和社会综合保险试点。

  (四)拓展保险服务领域

  9.优化服务质量。推动发展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不断扩大小额贷款保证险品种和范围。推动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保险企业根据小微企业信用登记执行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围绕服务文化事业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各类会展、演艺演出等文化产业提供有效的保险服务。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积极参与全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保险资金的应用水平。

  10.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执法群体意外伤害保险,结合执法群体特点,量身定制符合执法群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全力保障执法群体切身利益;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切实增强受灾农户灾后重建能力;盘活城镇职工医保“沉睡”资金,探索利用干部职工个人医保余额购买个人及家庭意外组合保险,撬动更多资源服务于风险预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保障水平。

  (五)积极开展区域性巨灾试点

  11.针对全县自然灾害多发的情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采取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保险机构运作的方式开展区域性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发挥保险业在巨灾保险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居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对巨灾保险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巨灾风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

  (六)促进保险行业规范发展

  12.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增强依法经营、合规运行的能力。鼓励各保险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引导辖区各保险机构主动下沉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增设乡镇营业网点。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开展基于互联网应用的新型业务,拓展服务渠道。加强与保险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风险防范,促进保险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保险行业自律、维权组织作用,增强保险业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能力。强化保险业诚信建设,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妥善化解和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切实维护好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险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持续健康。

  (二)建立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与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保险服务和社会治理相互融合、商业机制和政府管理密切配合,实现保险信息与社会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中的功能作用。积极开展保险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为全县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
秦安县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重点任务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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