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升全县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重大节会活动期间消防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集中开展以隐患排查整治、重大活动安保、消防基础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检查,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治理内容
1.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检查、综合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开展农村火灾防范等方面检查。
2.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创建、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实施约谈曝光、实行失信惩戒。
3.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消防安保工作,重点加强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4.大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推进联勤联训工作、深化执勤岗位练兵、加强辖区熟悉演练、夯实灭火救援基础。
5.全面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强化消防安全培训。
(三)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住建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等行业部门及消委会成员单位即日起全面开展并长期坚持。
二、高层建筑、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居民楼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切实摸清全县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或主管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逐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增强高层建筑、居民楼院火灾风险防范能力。
(二)治理内容
1.建筑合法性:高层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建筑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外墙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3.建筑消防设施:高层建筑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检测、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安全疏散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损坏;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配置是否符合标准;消防车道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车道。
5.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多产权单位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是否落实;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顶楼是否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单位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消防大队等行业部门及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务必于2017年12月底完成。
三、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全县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依法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防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事故发生,对辖区内在建建设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对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培训一遍,确保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二)治理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抽查,是否严格按照消防设计审批文件进行施工。
2.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墙搭建的脚手架、围护网等所用材料是否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3.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施工工地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或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并保证管网压力和流量;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是否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
5.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是否具有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施工人员上岗前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9.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否下发施工许可证。
(三)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行业部门及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结束。
四、教育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主管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治理内容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场等教育项目。重点整治这些区域自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损坏,室内消火栓无水,新建项目未按图施工,消防水喉无水、防火间距不足、防火门安装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消防验收等问题。
(三)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教育局、规划局、公安消防大队等行业部门及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
五、村民自建房、违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使村民自建房内的“九小”场所及违规建设工程底数清,对该场所管控到位,采取有效火灾防范措施,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使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治理内容:
1.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九小”场所是否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出租房屋的出租人、转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
3.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标牌管理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
4.“九小”场所、出租房屋是否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问题,有无违规留宿人员现象。
5.是否存在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问题。
6.场所从业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会报告火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
(三)责任单位
县文广局、商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等行业部门及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
六、关于秦安县小商品批发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方面
(一)工作目标:
2014年8月29日天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对天水桥南家居建材城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批复》(天政发[2014]84号),同意对秦安县小商品批发市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由市政府挂牌督办,挂牌督办的具体工作由隐患单位所在的秦安县政府组织实施。在之前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手段,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确保秦安县小商品批发市场不发生火灾事故,尽快进行销案。
(二)治理内容:
1.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一是消防车通道上搭建彩钢板房或者简易帐篷用于堆放货物,占用消防车通道;二是消防车通道上乱停乱放三轮车、摩托车,堵塞消防车通道。
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一是消防车通道上搭建彩钢板房或者简易帐篷用于堆放货物,占用既有防火间;二是私自搭建可燃、易燃顶棚,导致防火间距不足。
(三)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公安消防大队、市建中心、行业部门及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
七、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深刻吸取近期省内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电气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
严格按照县安委会下发的《秦安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有关要求开展治理。(1)全面开展电气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销售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2)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二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三是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3)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一是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推动城镇、社区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三)责任单位
县安监局、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质监局、工商局等各消委会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2017年12月底完成自查自纠阶段。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消委会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见附件),全力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