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安县特色产业
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秦安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秦安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大优势产业规模、延长发展链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培育一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文化集市、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和对外贸易等新业态。
二、贷款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重点支持果品、花椒、畜牧等优势农业产业,兼顾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示范带动效应良好的第三产业。
(二)坚持自愿自主原则。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和生产需要,合理确定申请贷款额度,自主、自愿申请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
(三)坚持部门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实施专项贷款的责任主体,负责申请贷款企业的筛选推荐,协助承贷银行做好贷后管理、本息回收等工作。
(四)坚持安全有效原则。全面强化贷款运行管理,各相关部门负责督促贷款对象科学合理使用贷款资金,承贷银行负责做好贷款企业贷前最终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确保专项贷款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效应。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主体
秦安县人民政府作为秦安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的实施主体,指定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的工作部门;配合承贷银行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各项工作,探索建立贷款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农户致富机制。
(二)承贷银行
根据甘政办发〔2018〕7号文件,经讨论磋商,确定我县承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秦安支行。
(三)担保机构
秦安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与天水市投资担保公司为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的担保机构,市、县担保公司可采用独立担保或联保、分保等方式向申贷企业提供担保。
(四)贷款对象及用途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支持对象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同时大力支持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电子商务、文化集市、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对外贸易和农产品营销等产业。
(五)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期限为3—5年。
2.贷款利率: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利率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
(六)贷款条件及程序
1.贷款条件
申请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及法人代表、股东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司法诉讼及处罚记录;
(2)企业经营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明显;
(3)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相关材料失实的不予贷款);
(4)有县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贷款证明材料;
(5)符合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贷款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自愿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部门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县产业发展规划筛选、审查、民主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向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贷款企业推荐名单;
(3)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申贷企业汇总后,报市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贷银行;
(4)承贷银行审核。承贷银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对企业申请贷款项目进行自主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并能自主提供担保的企业,由承贷银行与企业直接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但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由承贷银行推荐市担保公司或县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审核;
(5)担保审核。市、县担保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贷企业进行担保审查,并建立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对审查合格的企业与承贷银行进行对接;
(6)贷款发放。承贷银行与通过审核的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六)还款及结息
贷款企业还款及结息具体按照承贷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风险防控
根据省上有关政策精神,我县通过积极筹集2000万元并争取省财政奖补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注入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专门用于为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贷款企业是偿还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本息的主体。到期不能偿还的贷款,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承贷银行依法追偿。担保公司自主审查担保业务,依法独立承接贷款担保,对发生风险的贷款依法进行代偿、追偿。
五、职责分工
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的组织指导。
(一)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向市领导小组和承贷银行推荐申贷企业名单,积极筹集担保基金,为企业贷款构建较为完善的担保体系。
(二)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次申贷企业名单,同时协助承贷银行做好贷款发放、管理及本息回收,并做好企业项目实施情况分析、管理等工作。
(三)县人行提供金融政策指导服务,在信贷政策监管考核方面给与支持。
(四)承贷银行负责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审批、借款合同签订、贷款发放,承担贷款申请人征信查询,向相关部门及时提供贷款发放到户、到期回收、结息信息,提示通知贷款企业按期结息、还款,在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贷款发放、回收、管理工作。要积极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奔小康的大局,在坚持国家信贷政策的基础上简化贷款流程,按照“一户一策、一地一策”的原则,大力支持地方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确保全县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