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办发〔2018〕15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县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经2018年3月13日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40项(教体局1项、公安局2项、交警队1项、司法局3项、人社局6项、国土局4项、文广局9项、运管局11项、食药监局2项、粮食局1项),现予以公布。
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部门不能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部门要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减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