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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办发〔2021〕26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安县推进电子证照 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残疾人联合会 索引号:1627636337388208 时间:2021-06-0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安县推进电子证照
  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秦安县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秦安县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加快统一电子证照库建设,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库标准化共享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函〔2021〕4号)精神,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共享服务体系,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更新、废止。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服务,不断丰富电子证照亮证、线上线下材料减免等应用场景,在更大范围实现“免证办”“亮证办”,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2021年9月底前,率先实现44类以上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企业和群众办事材料多、证明多、反复提交等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办事体验明显优化。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数据共享责任清单
  
  依据省级、市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按照“四级三同”的原则,加强与省、市发改部门沟通衔接,组织编制县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镇、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
  
  (二)完成自建系统与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对接
  
  实施县级自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确保具备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及应用等功能。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运行平台)、县住建局(天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秦安县智慧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县自然资源局(秦安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安管理部(公积金综合管理业务系统)等部门,要积极自主加强与甘肃万维公司的沟通衔接,完成自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安县管理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日前
  
  (三)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
  
  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标准,利用库表对接、接口对接、系统录入等方式将电子证照数据汇聚至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各部门、单位加强与上级部门业务联系,将各类电子证照所有数据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502室),各镇电子证照数据由行业主管部分负责归集,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全县电子证照数据上报入库至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全国互信互认。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政务大厅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44类高频电子证照的上报入库工作,12月31日前完善本部门证照信息核查机制,并持续推进其他类电子证照上报入库工作。
  
  (四)推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深入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在政务
  
  服务线上线下办理、行政执法检查等场景中积极应用,实现电子亮证、授权用证、委托用证、证照验证等便捷化。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对申请材料已归集至统一电子证照库的,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直接调取,不再要求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在政务大厅办事和特定的现场执法、检查等工作中,推进企业和群众通过“甘快办APP”等政务服务移动端渠道亮证。在确保应用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社保、户政、就医预约挂号、不动产信息查询、公积金查询和办理、企业招投标等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领域的社会便利化应用。实现44类高频电子证照的应用后,要及时将成熟经验和模式复制推广至本行业其他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中。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8月20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共享责任清单编制、自建系统对接、证照数据归集、业务流程优化、应用场景、任务时限等工作任务,确保全县电子证照建设应用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信息安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甘肃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政办函〔2020〕13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健全运行制度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证照信息安全可控。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常态化宣传工作,通过在全县各级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便民服务点张贴宣传海报,以及在政府门户网站、秦安广播电视台、五彩秦安APP、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推送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用,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应用电子证照办事的便利。
  
  (四)强化督查问效,狠抓工作落实。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应用工作是省、市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县政府办公室将持续开展督查调度,盯住抓落实。对打折扣、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高频电子证照类型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