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和《秦安县人民政府领导学法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集中学习分为会前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全年计划安排会前学法1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具体时间由县政府办公室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学法内容
(一)会前学法。会前学法安排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进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司法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学习辅导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参加人员为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
1.《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责任单位:县人防办);
5.《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责任单位:县人民检察院);
7.《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二)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讲座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学者或者有关领导进行辅导。参加人员为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镇镇长,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专题讲座(时间:2021年11月底前);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秦安建设”专题讲座(时间:2021年6月底前)。
(三)自学。县政府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主动加强自学。自学内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民法典等2021年新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其他法律、法规。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全县政府系统要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努力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县司法局要会同责任单位做好县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学法质量,确保学习效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精心准备学习辅导材料。学习辅导材料经县司法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格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力求实效。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镇、本部门的学法计划,于3月20日前报县司法局备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由镇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讲人的法治专题讲座。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根据需要,本学法计划经县政府同意后可作相应调整。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