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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办发〔2021〕42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秦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1629974681019127 时间:2021-08-18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秦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秦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秦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秦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五型”政府建设,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公开。各部门要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集中展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秦安县规划纲要”栏目,集中展示各部门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科技、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性住房、市场监管以及征地拆迁等民生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010年至2020年所有征地信息补录工作,对新制作的征地拆迁信息要及时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透明度、精准性、便捷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深化财政信息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惠实体经济等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五)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重大健康行动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参照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本镇、本部门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制度,依法及时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
  (七)及时发布重大政策。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政府规范性文件需公开征求意见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并在文件出台后,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注重对政策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内涵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持续跟进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领导信箱、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资拖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金融、教育医疗养老、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议等决策信息。制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认定参照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要求,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2021年年底前,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各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结合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实际,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1年底前,县级政府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政策文件发布格式、检索、下载功能。推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互联互通,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主管和常态化监管责任,针对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切实解决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工作。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重要会议和最新惠民政策宣传,实现统一发声、集中发声、有效发声。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提高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十二)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办理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十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后,要参照借鉴,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十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规范编制年报6项内容,做到格式体例规范、内容全面详实、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将本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
  (十五)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编制发布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全面系统梳理具体公开内容,2021年9月底前,做好目录相关内容的发布工作。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标准目录,待省、市制定发布后,对照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细化编制县级相关目录。各镇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十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过程中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十七)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务大厅及分厅、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点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开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便民利企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政务公开培训和考核监督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对本部门、本单位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十九)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加大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认真整改省级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确保全面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十)狠抓任务落实。对工作要点提出的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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