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根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天水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编制了《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经2018年3月13日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县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77项,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尽快按程序调整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要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衔接,确保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认真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纳入县政府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要件,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未列入《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各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或者变相审批。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