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二十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天审改办发〔2021〕2号)精神,持续深化“接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2021年8月19日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对涉及我县的6项行政审批事项,决定取消1项、调整5项。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完成本批次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及时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事项更新工作,对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1.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单(1项)
2.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5项)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