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秦安县城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秦安县城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请示》(秦水发〔2021〕181号)收悉。经县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上报的《秦安县城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请将《预案》印发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乡镇,并严格遵照预案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三、请你局加强预案管理,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适时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同时,结合《预案》实施情况,做好预案的检查、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