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政发〔2025〕33号
秦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秦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5〕48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25〕2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实准确、完整可信的普查数据,为科学制定我县“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查职责。成立秦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列入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有关问题。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扛牢普查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职责明晰、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普查工作“一盘棋”格局,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县统计局牵头负责普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国家统计局秦安调查队负责普查遥感测量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等掌握普查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力量,全力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县统计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国家统计局秦安调查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动员;各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严明普查纪律,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
(三)加强质量管控,做好数据比对分析。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对普查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特别要强化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入户登记培训,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普查中苗头性、突出性问题,落实普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加强历史数据、部门信息等资料比对分析评估。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普查氛围。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拓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普查要求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建立普查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形成良好普查氛围和舆论环境,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注重成果应用,及时发布普查成果。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加强遥感测量在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基础作用。
附件:秦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附 件
秦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云桂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包振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姬芳明 县解放纪念馆馆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建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昌增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王转民 国家统计局秦安调查队队长
成 员:安喜栓 县统计局局长
李玉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信办主任
张建军 县委编办副主任
南 博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贯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军太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钱芳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贾建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莉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东元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鲁德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安德扬 县水务局副局长
姚红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小定 县林草局副局长
刘永红 县文旅局副局长
胥婷婷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进军 县果业局副局长
李永祥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穆 军 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钱 云 国家统计局秦安调查队副队长
郭六九 兴国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武斌 西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岳 忠 莲花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全 陇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宝良 郭嘉镇人民政府镇长
段清鹏 五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魏文斌 叶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旌 魏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宝继 安伏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海毅 千户镇人民政府镇长
牟婷婷 王尹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中和 兴丰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红伟 中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静 刘坪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金荣 王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 方 王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邵小刚 云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统计局局长安喜栓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胥婷婷、钱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