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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安历代县令录】清代秦安县令 | 彭福孙

发布日期:2021-01-11 09:45
来源: 秦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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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秦安县令

彭福孙

彭福孙(1845—1907年),字颂田,江苏省苏州府长洲县人。出身于科宦世家,光绪五年(1879年)举人,初任刑部候补主事,报捐知县,光绪十三年(1887年)五月选授秦安县知县,数月后即离任。光绪十七年(1892年)调署皋兰知县,时值大旱,百姓以为是电杆所致,聚众将电杆拔毁。上司大怒,命揖拿数人,诛杀警众。彭福孙不忍置民于死地,对上司说:“愚民无知,不教而杀谓之虐。”为此,彭福孙险遭上司弹劾。后调补武威县知县,补用知府。彭福孙宦情淡薄,急于引退,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归里,离任时,百姓呼“彭青天”,送者数十里不绝。居乡后,彭福孙积极从事家族和地方公益事业,发起成立苏州商会,担任苏州育婴堂董事,还曾主持苏州恤孤局和创办新学。

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

光绪《秦安县志稿》。

见光绪《重修皋兰县志》卷四《职官(下)》。宣统《甘肃新通志》卷五十九《职官志·循卓(上)》作“光绪十八年”。

宣统《甘肃新通志》卷五十九《职官志·循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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