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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安县委关于秦安县委整改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2-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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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安县委

关于秦安县委整改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

反馈意见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7月16日至9月2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集中巡视。10月28日,巡视组通报了巡视结果,指出了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及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县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和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秦安县委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提出了三方面10个具体问题33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确定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全面推进。目前,整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将整改结果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围绕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研究制定了《中共秦安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秦安县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措施。县委带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坚持每月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县委常委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1次分管联系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审查。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协作推进、台账销号、专项报告、谈话提醒、检查督导等制度规定,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常委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开展对所包乡镇和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廉政谈话1950人次。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综合运用纪律监督、决策监督、履职监督,严格落实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组织召开了3个乡镇及3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会议,6名同志进行了“三述”。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法隐患,在完善防控措施的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强化考核奖惩,按照年初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的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管理责任书,不断强化考核督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与县管干部年度考核有机结合,从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严格兑现奖罚、注重结果运用等方面强化了领导干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的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委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分管责任,并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靠实责任,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强化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重要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案件督办制度、案件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相互通报案件信息资源,突出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深化“三转”工作,全面理顺纪检监察工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查办案件两大主业。优化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拟定撤销教育调研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和案件管理室,调整后内设机构总数仍为8个,已上报市纪委,待批复后正式设立。对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次清理调整,在原46个清理调整为16个的基础上,再次减少6个,确定继续参加或保留10个,减幅65.22%。配齐了全县17个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并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不再承担乡镇其他工作的规定要求,使乡镇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化,逐步形成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格局。坚持定期约谈乡镇及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2次集体约谈。对省委巡视组先后交办的6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通过制定审查实施方案,逐案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包抓领导,将案件初核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目前,立案10件,结案10件,处分16人;了结52件;谈话函询2件;1件因反映的问题与县检察院正在侦查的线索相同,待检察院侦查程序结束后一并处理;正在审查2件。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培训、参加上级培训等方式,选派17名纪委专职副书记分期分批到县纪委跟班培训,选派4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委参与案件查办,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大纪检监察机关查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工作水平。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的部门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0件,初核了结98件,本级立案27件,谈话函询4件,暂存4件。审理审结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1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撤职2人,开除公职2人。
  3.针对“财经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全面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社会抚养费、滞留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情况专项检查,对个别乡镇和部门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和坐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挤占和滞留的专项资金及时进行了追缴。认真落实“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出并督促纠正了一些部门单位在落实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财务收支审批等规定。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对各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进审计工作关口前移,加强对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后的财务审计,先后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4.针对“个别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项目资金相对集中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履职监督,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特别是私设“小金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先后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和县法院、县检察院业务骨干深入教育、卫生系统举办了纪律作风建设专题讲座14期,不断强化政治规矩意识和党纪法规意识。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6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700多人次。针对个别乡村干部党性观念不强、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利益、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加强对村干部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了村干部的法纪意识,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完善村级决策程序、财务公开、监督管理等制度,开展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落实情况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虚报截留惠农资金和借机变相索贿、贪污克扣、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纠正了截留、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问题,完成惠农资金专项审计项目20项,审计资金总额18923.15万元,确保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及作风建设方面
 
  5.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七条意见和县委“十严禁”等规定的贯彻落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县委常委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共秦安县委常委会关于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的十条意见》和《中共秦安县委常委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围绕精准扶贫、项目工作、生态建设和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带动全县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由县纪委牵头,从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乡镇纪委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录像询问、调看监控记录、查阅账本、走访群众等方式,重点对出差培训经费报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申报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0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处理10人;下发各类违纪问题通报6起。
  6.针对“消极懒政、不愿担当”的问题。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深化效能风暴行动,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行动,聘请了14名民主评议代表,对全县17个乡镇和88个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查纠各类问题4类230余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庸懒散软”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采取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3000余份,收集问题线索15条,督促整改问题15件。严格落实县四大组织领导包抓重大项目制度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制度、协调推进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靠实建管责任,各类项目工作进展良好。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争取落实国家投资项目67项,总投资8.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6.8亿元。秦南路改扩建工程、小湾河水库、宝兰客专(秦安段)、中国西部小商品城、大地湾印象酒店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秦安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县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评估,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重大项目实施、难点工作突破、特色产业开发、工作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评优选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考核激励机制。
  7.针对“一些方面的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城市管理。紧跟城市建设发展步伐,坚持建管并重,及时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触角,确保城市管理不留死角。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秦安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环境卫生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分,并严格落实每周星期四下午全县干部职工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渣土运输车辆、露天烧烤、户外广告、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采取蹲点守候和错时、延时管理相结合的巡查管控机制,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近两月以来,共处罚违规运输渣土车辆28车次,乱倒垃圾案件2宗;暂扣烧烤车28辆,动员进店2家;对16户私搭乱建的摊主先后以口头告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方式限期进行拆除,其中自行拆除13户,强制拆除3户,通过严管重罚和无缝隙的巡查,县城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和脏乱差的现象得到了明显改观。由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住建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城区大型建筑工地及洗车行业管理“两项工作”专项整治,责令15家大型建筑工地进行了整改,处罚露天洗车店6家。二是加强农村群众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通过巡回党校、农村党员冬训等方式,深入村组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等活动400多场次,培训教育农民6.8万人次;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了2014年度奉献天水十大人物、秦安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刘俊杰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50余场(次);利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之际,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维权法律知识培训17场,培训农民2900人次,发放《农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小册子》等法制宣传读本1.5万余册,有效提升了农民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推动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法制风尚。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8.针对“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较多”的问题。制定了科级干部补缺制度,结合实际提出补缺的具体方案。2015年11月份,在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调研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县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政协办主任、财政局局长、安监局局长、档案局局长等6名县直部门空缺的主要领导进行了重点调整配备,有效解决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问题。
  9.针对“一些科级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突出全县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备和交流,先后进行两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对3名任职时间较长的乡镇党委书记和13名任职5年以上的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交流调整。同时,注重加强了对“三方面”和年轻干部的选任力度,两次调整配备干部共涉及“三方面”干部22人,提拔年轻干部6人,占提拔总人数的50%。
  10.针对“村级组织建设尚有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着力推进村级干部队伍年轻化。把村级干部后备队伍建设作为解决村干部年龄偏大问题的主要措施,对适合担任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各类人选认真排摸,建立完善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对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进村“两委”班子,基本解决了“后继乏人”的问题。目前,全县已建立了1679人的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其中村党支部后备人才856人,已有38人吸纳到了村“两委”班子。加强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等队伍建设,先后选派213名党员科级干部、党员科级后备干部到软弱涣散的村班子担任村第一书记,选派38名乡镇年轻党员干部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40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支部书记或者主任助理,优化了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有效缓解了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和素质不高的问题。目前全县村干部平均年龄48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886人,占60 %以上。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村干部,全部进行了调整,共调整村两委班子41个,调整村党支部书记18人,其他村干部38人,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群众公认度。二是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全面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和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在428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保障村民管理村级事务的合法权益。加大党务村务公开力度,对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事项,全程公开政策依据、议事过程、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前半年培训的基础上,2015年11月份对全县所有村干部再次进行了集中轮训,共举办培训班8期,每期3天,每期理论培训后,组织学员赴陇南、武山等地开展考察培训,使村干部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巡回党校”开展送教下乡,把培训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有效解决了村干部教育培训不及时、针对性不强的问题。2015年10月份以来,巡回党校已开展各类培训40场次,培训村干部1580人次。四是加强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村级领导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了村干部管理和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下发了《秦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严监督管理乡村干部队伍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对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详细摸排,对排摸出的问题按照程序进行了严格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至目前,对违纪违法的24名村干部,全部进行了退出调整。
  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的要求,强化主业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在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的同时,紧紧盯住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强化措施,狠抓整改,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近期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鼓作气、持续用力,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不懈,一步一步抓下去,打好持久战;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具体线索,进一步查清查实、从严处理。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和市委、市纪委的要求,采取更加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全面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督促全县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执行好“一岗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支持和推动各级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着眼治本、着眼预防,针对需要堵塞的各种体制机制漏洞,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各项制度规范,构建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七条”意见要求,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顶风作案的,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让执行规定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工作纪律,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工作落实年”和效能风暴行动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巡视的成果总结好、运用好,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中共秦安县委办公室,电话0938—6521030,电子邮箱:qaxwb@163.com。
 
 
中共秦安县委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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