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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物价局关于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5 11:12
来源: 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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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依据《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精神,我局拟定于2016年6月中旬召开调整我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对调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广泛听取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定价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5人。其中消费者6人;经营者2人;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3人。设旁听人员5人,新闻媒体2人。
  2、听证会参加人按下列方式产生: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或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3、听证会参加人报名办法: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听证事项能够客观发表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的城区常住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团体组织介绍信,到县物价局报名。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10日。
    联系人:吴旭东
    联系电话:6523294  
    地址:兴国镇成纪大道15号物价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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