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信用+不动产登记”守信激励机制打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信用+不动产登记”守信激励机制打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为了大力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将信用融入不动产登记各个环节,积极营造“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的工作氛围。一是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实现了“一人一机一界面”“一网通办”,依托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办事企业、银行可在外网平台上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
2025.03.13 -
【通知公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03)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不动产料送达地址:秦安县成纪大道33号秦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大厅联系方式:0938-...
2025.03.13 -
【通知公告】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
2025.03.12 -
【采矿权注销登记公告】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秦安县西关砖瓦厂采矿权注销登记的公示公告(秦资矿注销告【2025】1号)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秦安县西关砖瓦厂采矿权注销登记的公示公告秦资矿注销告〔2025〕1号秦安县西关砖瓦厂开采的秦安县西关砖瓦厂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号:C6205222010127120100837),现因批准生产资源量已开采完,且采矿许可期限已到期,现予以注销登记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特此公告秦安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3月3日
2025.03.0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秦安县QA2024-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安县QA2024-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03.03 -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2.27 -
【通知公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5-02)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不动产料送达地址:秦安县成纪大道33号秦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大厅联系方式:0938-...
2025.02.27 -
【通知公告】关于准予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公告
关于准予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规发〔2022〕1号)要求,我厅对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增加专业类别进行了依法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25.02.10 -
【通知公告】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不动产料送达地址:秦安县成纪大道33号秦安县不动产登记交易大厅联系方式:0938-...
2025.02.10 -
【政策解读】司法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草局负责人就《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答记者问
司法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草局负责人就《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答记者问 2025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00号国务院令,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 古树名木是极其珍贵的自然历史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等价值,...
2025.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