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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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司法局统筹兼顾推进 “三抓三促”行动和法治建设工作双提升
一、坚持学深悟透,在深化学习贯彻中提升能力素质 秦安县司法局切实抓好学习交流,坚持每周一、五集体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政策理论同学和业务互训,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等履职必备知识,精准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熟悉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最新动态、发展趋势、突破口创新点,促进思想观念不断更新、思维层次不断提升、发展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治理能力不断进步;领导干部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
2023.09.05 -
秦安县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的学法普法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普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秦安县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及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 此次活动的培训内容覆盖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刑法、人民调解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023.09.01 -
秦安县拟聘任县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中央、省、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为快捷、有效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将组建秦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协助县政府实质性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经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会议研究等环节,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拟聘任的秦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人选名单共36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3.08.30 -
矛盾纠纷无小事 排查化解促和谐
为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秦安县司法局始终树牢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排查隐患化解纠纷,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月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件,已成功调处化解98件,调处成功率为100%。一是加强领导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及时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秦安县司法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
2023.08.18 -
秦安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8月18日上午秦安县司法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共135人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县司法局局长到考点进行巡考,查看考场纪律等情况,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本次考试采取“人员集中、闭卷答题、手机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县司法局组织参考人员认真复习,加强模拟考试练习,确保能够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023.08.18 -
秦安县实现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市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秦安县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向基层延伸,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实现法治建设“全贯通”。目前全县17个镇全部成立依法治镇委员会及办公室,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现全覆盖,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秦安县坚持整体谋划、科学部署、强化指导的原则,...
2023.08.10 -
关于印发《秦安县2023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县依法治县办27中共秦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秦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秦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秦安县2023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pdf
2023.07.24 -
关于印发《秦安县“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县依法治县办28中共秦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秦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秦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秦安县“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pdf
2023.07.24 -
秦安县四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秦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秦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秦安县把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加强全县乡镇法治建设的意见(试行)》...
2023.07.18 -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李升元: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秦人社工伤不认字〔2023〕6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案号为秦府复〔2023〕7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前述案件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因行政复议过程中多次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且你的手机号码长期无人接听,邮局未能妥投并将信件退回我机关。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
2023.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