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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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公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等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名单(第三批)公告如下: 一、以下4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2023年度—...
2023.11.13 -
秦安税务:“四步走”开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宣传辅导
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为确保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今年以来,秦安县税务局秉持减税路上“一个都不掉队”的理念,采取“四步走”措施开展宣传辅导,扎实推进该项工作。一是摸清底细确定辅导对象。该局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对政策进行细致学习研究,在精确掌握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所限定条件的基础上,及时联系人社局、农业局和退役士兵事务所等部门,取得该类纳税人创业就业情况统计表,...
2023.11.02 -
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
2023.10.24 -
秦安税务:“主题党日+纳税人说税” 助推个税新政策落实落地
为进一步加强县局政治机关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难题,秦安县税务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不断深化“主题党日+纳税人说税”主题党日品牌建设,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以主题党日为有力抓手,助推最新个税附加政策及时享受、精准落实。邀请税务“老朋友们”参加纳税人说税。最新个税附加扣除政策出台后,机关第三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商议确定将提高个税附加新政策作为此次9月份纳税人说税主题,...
2023.10.09 -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2023.10.0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2023.09.29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
2023.09.13 -
秦安税务:以“四员”促“四度” 共建营商环境“好风景”
涉税疑难“一站解决”、税费政策“一秒送达”、智慧办税“一键快享”……为持续推进“千人进千企 陇税春风行”活动走深走实,不断做“优”营商环境这篇文章,秦安县税务局积极动员青年税务干部组建“秦税先锋”税收服务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税收服务活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见行见效,奏响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秦安“主旋律”。当好“导税员” 诉求响应“加速度”“多亏了你们手把手教我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2023.09.0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023.08.14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
2023.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