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0年10月26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甘肃天水秦安三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纸箱加工项目 | 秦安县西川镇雒川村 | 甘肃天水秦安三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环润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年产量为1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 |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车间设排风机,加强车间内通风。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3.必须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造纸厂;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秦安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置。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秦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
甘肃天水秦安三泰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纸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2 | 葫芦河流域安伏镇至秦安县城段生态保护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秦安县叶堡镇 |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华澈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一级干管总长度约17330米 | 1.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区周围居民旱厕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6个100%”要求。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葫芦河流域安伏镇至秦安县城段生态保护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 3 | 秦安县陇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秦安县陇城镇许墩村 |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垃圾处理量5t/d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除尘+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风机+脱酸除雾”装置处理后,经1座45米高的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5-2014)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安装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设立电子公示牌,公布监测数据。飞灰固化间粉尘经微雾抑尘装置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垃圾卸料大厅及垃圾库为密闭式且呈负压状态,渗滤液处理站各构筑物采取加盖封闭,恶臭气体经排风机引入焚烧炉内燃烧;垃圾储运和渗滤液处理系统散逸的恶臭气体经排风机引入焚烧炉内燃烧。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脱酸除雾废水、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 |
秦安县陇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 4 | 秦安县郭嘉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秦安县郭嘉镇郭嘉村 |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活垃圾处理量10t/d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除尘+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风机+脱酸除雾”装置处理后,经1座45米高的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5-2014)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安装焚烧炉烟气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设立电子公示牌,公布监测数据。飞灰固化间粉尘经微雾抑尘装置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垃圾卸料大厅及垃圾库为密闭式且呈负压状态,渗滤液处理站各构筑物采取加盖封闭,恶臭气体经排风机引入焚烧炉内燃烧;垃圾储运和渗滤液处理系统散逸的恶臭气体经排风机引入焚烧炉内燃烧。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脱酸除雾废水、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入炉废物应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严禁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等。 |
秦安县郭嘉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 公示期:2020年10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审批股 电话:0938-6522339(传真)、6538206,邮箱:qaxhbj@126.com 通讯地址:秦安县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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