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秦安县天瑞实业有限公司商砼站建设项目 | 秦安县(区)兴国镇(街道)秦南路何川段以东,福雨塑业以南区域 | 秦安县天瑞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树青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两条,年产量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运输车辆全封闭或遮盖;粉料仓粉尘经配套仓顶收尘器收集;搅拌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确保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4915-2013)表1标准;砂、石堆场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并用篷布覆盖;输送带、搅拌站全封闭;厂界四周进行绿化,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生产产生的剩余混凝土用于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填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振打后直接落入筒仓,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 / |
| 公示期:2021年4月2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审批股 电话:0938-6522339(传真)、6538206,邮箱:qaxhbj@126.com 通讯地址:秦安县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6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