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秦安县2022年度批次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的公告
秦政公〔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秦安县2022年度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和地类面积
(一)项目名称
秦安县2022年度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
安伏镇安伏村、郭嘉镇槐庙村、莲花镇莲花村
(三)征地地类及面积
该批次用地9.0181公顷,其中:农用地9.0181公顷(园地8.5964公顷、其他农用地0.2551公顷、其他土地0.1666公顷)。
二、补偿标准
(一)该批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和《秦安发展和改革局 秦安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关于公布秦安县2022年地上附着物及房屋和构筑物市场指导价格的通知》(秦发改〔2022〕125号)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8﹞18号)执行。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秦安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938-6518301)。
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修建(构)筑物,抢栽抢种树木和农作物,凡是抢建、抢栽、抢种的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特此公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