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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公〔2025〕11号】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秦安段)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索引号:qax_zrzyj/2025-00113 时间:2025-10-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秦安段)土地征收预公告

 

秦政公〔202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秦安段)土地征收相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位置及权属:秦安县叶堡镇新阳村、金城村、庞宋村、牌楼村、叶堡村、侯滩村、何坪村;西川镇宋峡村、宋场村、张坡村、神明川村、郑桥村、安坪村、吴川村、下王峡村;兴国镇依仁村、北关社区、南关村、贤门村;王铺镇贾岔村、卢胡村、杨崖村、王铺村、梁岘村、五营村;郭嘉镇张河村、邵沟村、瓦坪村、邵咀村、暖泉村、郭嘉村、洛泉村、王村、寺咀村、槐庙村集体土地。

范围:北起王铺镇贾岔村,南至西川镇吴川村,途径郭嘉镇、叶堡镇、兴国镇。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书为准。

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299.0940公顷(4486.41亩)。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家公路网规划》《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247 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核准的批复》,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由兴国镇、西川镇、叶堡镇、郭嘉镇、王铺镇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更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251021日至2025114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社区)、村民小组予以张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510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