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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商务局 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商创业 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残疾人联合会 索引号:1600504529396072 时间:2019-01-22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商务局  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商创业
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电商产业发展,积极探索“金融+电商”模式,增强电商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推全县脱贫攻坚,经县商务局、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协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商创业担保贷款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是指农业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从事电商创业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经营周转及电商创业需求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电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包括快递物流企业、电商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农村淘宝村小二及个体网店创业人员等。
  三、贷款额度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单户授信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二)企业电商创业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
  四、贷款期限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上模式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可续贷。
  (二)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下模式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可续贷。
  (三)企业电商创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可续贷。
  五、贷款利率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利率实行1年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即4.35%)。
  (二)企业电商创业贷款。利率实行在1年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即4.35%)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根据上级行利率优惠政策随政策调整)。
  六、贷款条件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个人电商创业贷款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申请途径,若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则可申请线上纯信用电商创业贷款:
  1.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上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50周岁(含);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具有固定住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稳定的经营场所;
  (4)从事电商经营且持续经营满6个月以上;
  (5)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6)借款人已经开通并正常使用农业银行手机银行(在办理贷款时必须开通并正常使用农业银行智付通及农银e管家);
  (7)在农业银行开立惠农卡或其他借记卡账户;
  (8)贷款用途明确,仅用于电商创业经营周转;
  (9)申请人能够提供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及智付通、农银e管家中任意一款产品交易的真实数据;
  (10)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50周岁(含);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具有固定住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稳定的经营场所;
  (4)从事电商经营且持续经营满1个月或准备进行电商创业;
  (5)申请贷款时不存在到期未还的逾期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能够说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6)在农业银行开立惠农卡或其他借记卡账户;
  (7)贷款用途明确,仅用于电商创业经营周转;
  (8)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其中担保人应为秦安县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抵押物为能够在秦安县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的商品住房或商用房,抵押率不超过70%)。
  注:若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则可办理县农行个人助业贷款、房抵贷经营等信贷产品,均可享受利率优惠且贷款期限可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确定。
  (二)企业电商创业贷款。申请企业电商创业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证的,还应持有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2.有稳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和农业银行的信贷政策;
  3.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4.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6.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农业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7.贷款用途明确,仅用于从事电商创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8.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申请人在我行申请企业电商创业贷款时,若可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物则可直接办理我行“小简贷”或“一般流动资金”信贷业务;若无法提供抵押担保,经我行调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农业银行协调天水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甘肃金控天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甘肃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则可办理我行“特色产业贷款”“陇原农担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9.符合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还款方式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上模式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方式。
  (二)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下模式根据农业银行调查情况1年以内的可采用按季结息到期还本;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分期还款等方式。
  (三)企业电商创业贷款采用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
  八、担保方式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上模式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二)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线下模式采用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
  (三)企业电商创业贷款采用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
  九、申报流程
  (一)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申报流程
  1.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秦安县个人电商创业贷款申请表》,经所在村委会/社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所在镇政府。
  2.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为电商创业者、是否具备电商创业条件等。
  3.县商务局审核汇总后送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进行办理。
  4.农业银行收到推荐资料后原则上应逐一进行入户调查,确认无误后将符合线上准入条件的客户数据上报导入白名单,待上级行审批后,申请人在手机银行上自主申请贷款并进行用信。不符合线上办理的,农业银行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线下办理。
  5.贷后管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法人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二)企业电商创业贷款申报流程
  1.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秦安县企业电商创业贷款申请表》,经所在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商务局审核。  
  2.县商务局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是否为电商企业或者创业者、是否具备电商创业条件等。
  3.县商务局审核汇总后送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进行办理。
  4.农业银行收到推荐名单后逐一对申报企业进行上门受理调查及上报审批等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农业银行将统一退回县商务局。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未还款且经催缴后仍未还款者,将被纳入商贸流通领域失信人员黑名单。
  2.失信人员将不再具有参与商贸流通领域相关项目建设,以及享受相关优惠条件的资格。
  3.失信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农村淘宝村小二人员将被取消相关资格,并收回项目前期投入的相关物资。
  4.失信个人及企业将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进入黑名单无法申请贷款、信用卡等业务,同时会被限制消费。
  联系方式:
  商务局   胥文娟   
  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       孟振军      
 

        秦安县商务局  中国农业银行秦安县支行 
                            2019年1月22日                    

附件:
1.员工基本情况及职级收入对应表.docx
2.秦安县电商创业贷款审核表(个人).docx
3.秦安县电商创业贷款审核表(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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