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举措,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甘人社通〔2019〕456号、甘财社〔2018〕67号、天财社〔2016〕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开展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在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中,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从事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未满三年的“4050”人员均可申报。
2、对持《就业创业证》和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也可申报。(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二、所需证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属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秦安县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3份;
4.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补贴期限及标准
对缴清2020全年养老保险费总金额7980元的2/3(即5320元)予以补贴。
四、申报要求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镇社区(村)提出申请经相关镇、社区(村)先期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秦安县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见附表),并同步在甘肃省大就业信息系统中进行了信息录入,提交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持上述所需材料方可申报。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21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登记办理。
申报地点:大城社区(凤山社区)、北关社区(千户镇、王窑镇、西川镇)、映南社区(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中山镇、刘坪镇)、南关社区、何川社区(云山镇、王尹镇、兴丰镇)、蔡店社区、(杨坪社区、安伏镇、叶堡镇、魏店镇、郭嘉镇、王甫镇)。
联系电话:0938-6529360
联 系 人:赵艳芳
六、其它事宜
1.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缴清2020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2.本次申报社保补贴的人员务必办理本人建设银行卡。
3.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被用人单位录用二次就业并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等不属于灵活就业的范畴,不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已享受3年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次再不予享受社保补贴。
附件:秦安县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