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不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
待遇人员限期整改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依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规定,陈建峰等2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在领取失业补助金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补助金条件,且拒不退还已领取的资金。现我局对上述人员拒不退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法公告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以上人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1时来秦安县劳动监察中队领取限期整改指令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指令不服的,可在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理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秦安县兴国镇滨河北路安家园子广场北侧
联系电话:0938-6511569
附件:拒不退还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公告名单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