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政
策及项目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一、用人单位资格及申报方式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2.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项目。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按照参保属地化原则,向市本级及县区人社部门申请项目指标,提交岗位需求,申请项目指标时,用人单位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用于核查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参与项目毕业生资格及方式
三、生活补贴发放方式
四、各县区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联系人: 张庆伟 电话:0938-8393651
秦州区联系人: 全瑜洁 电话:0938-8282123
麦积区联系人: 丁冰玥 电话:0938-2650178
秦安县联系人: 李艳丽 徐娜 电话:0938-4902388
清水县联系人: 党世梅 电话:0938-7110208
甘谷县联系人: 杨丽 电话:0938-5638121
武山县联系人: 康洁 电话:0938-3555196
张家川县联系人:马倩 电话:0938-8879319
五、招聘流程
六、生活补贴发放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