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尹莉莉等99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基层单位:
根据《甘肃省关于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及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1〕10号)《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172号)《关于认真做好11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1〕99号)要求,通过发布公告、征集岗位、核查资料和双向对接等程序,并报经市人社局审定,确定尹莉莉等99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秦安县成纪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基层单位就业。
通过本项目就业的毕业生,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及时落实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按规定每月向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申请生活补贴的相关资料,确保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落实。
附件:秦安县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人员汇总表。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