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高公证服务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推行“不动产登记+公证”全程网办。
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司法厅要通过省级“总对总”方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法信云”平台增加公证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功能。全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公证机构公证员可在线提出查询申请并查阅结果。
通知指出,全省各地要将需要办理公证继承、受遗赠及委托类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延伸至公证处,由公证处核验申请人身份,收取核对申请材料,并将资料及时上传至不动产登记平台,做到现收现传。各公证处要妥善保管纸质申请材料,确保与上传至不动产登记平台的电子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发生资料缺失、替换等情况。
通知强调,推行“不动产登记+公证”全程网办,是落实国家和省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实际行动,是体现数字政府建设成效的有益实践,是提升公证和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的具体举措。要加强延伸服务点建设,各公证处设置的服务点应落实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对日常业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评价,适时查阅系统登记日志。要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公证处要强化保密意识,坚决落实安全保密要求,严禁泄露公证书和不动产登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