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教育局
秦安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编制1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共秦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由县教育局承担相关职责。组织开展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部署和要求。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细则。
(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局直学校和学区党的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四)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六)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机制的实施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局直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八)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评优选先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中职)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落实全县教育科学研究、科技教育、教学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股室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落实局党委和行政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全县教育宣传、教育信息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务筹备、文档管理、公文保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局直学校、各学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统筹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综合性重大材料的起草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等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部署和要求等。
(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人才工作;制定教师需求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县管校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年报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按照县委基层党建总体部署,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职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理论武装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局党委所属党组织党内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及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德育示范校、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群众来信来访等的受理协调督办工作;承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等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拨款的实施工作,编制和执行县级教育经费的预算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工作;会同审计部门依法督促、检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计、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经费预算、日常收支和结算及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局直学校和学区的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政策及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小学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指导中小学课程建设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应用和科技创新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精准扶贫的统筹协调工作。
(六)教师工作股。负责拟订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及教师、校长各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评优选先推荐、评选、表彰工作以及教师节庆祝活动;承办教育系统学术交流活动;指导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学校的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面向成人的广播、电视、函授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教育志资料的收集整理、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安排的有关工作。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九)安全工作股。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反邪教、反恐和禁毒及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的部署、落实、监督检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负责人:宋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秦安县兴国镇太白街
邮编:741600
电话:0938-6521022
邮箱:qajy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