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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民政〔2022〕52号 秦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秦安县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索引号:1652143633531410 时间:2022-05-1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秦安县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安排部署会议和《全市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为了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社会救助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的整治
工作,保障基本民生,推动社会救助事业规范高效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秦安县民政局
                                                                   2022年5月2日





秦安县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
“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整改省民政厅4月26日在“全省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安排部署会”的通报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监察室督办函的分工方案的通知》(天纪政法组函〔2022〕09号)指出的“贪污截留惠农资金与申领农村低保资金过程中的吃拿卡要和克扣冒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相关初次举报,天水市分别列全省第一、第二”“以‘三保障’为重点,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好基础”的问题,通过举一反三,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动我县社会救助事业规范高效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内涵意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大事要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以破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为目标,以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为关键,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控增减存、提高质效,为推动秦安县社会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上整体发力,努力实现“四下降、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信访总量明显下降,信访突出问题发生量明显下降,重复信访占比明显下降,越级信访量明显下降;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显著提升,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水平显著提升,信访工作群众满意率显著提升),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信访问题,最大限度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各镇要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靠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在全镇范围内加大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带案下访和跟踪回访力度,切实做好听民情、化民忧、解民难。同时要加强依法分类处理,按照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要求,规范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加大跟踪督办和回访反馈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我局将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救助对象“大入户、大走访、大排查、兜底线、强规范、提质量”集中排查活动,以信访问题多发重发、问题反映集中及信访量大的地方为重点,加强督导,推动多发性、普遍性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实行信访问题清单化管理。坚持全面系统排查与突出重点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组织专门力量,对2021年以来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重复信访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留言投诉线索、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举报监督信件信息、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问题及扶贫领域电话投诉举报等问题和当前信访存量问题的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一次“大起底”,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对新排查出苗头性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分级分类登记,及时调查核实、依法落实诉求,做到排查有台账,问题处置有档案,确保问题不上交、矛盾不上行。
(三)高效预防化解信访矛盾。强化个人申请、主动发现、信息比对“三种手段”,确保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及时引发的信访。一要提升经办效率。对群众在镇救助服务综合窗口、社会救助二维码、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提出的救助申请,各镇要及时受理,及时组织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同时,对动态管理(取消、变更保障类别)的对象及时落实告知制度,坚决杜绝一退了之、一停了之、一变了之。二要加大走访排摸。落实社会救助属地管理责任,镇、村(社区)干部要经常、主动开展排查,紧盯重点对象,对因病因学因残因疫因灾等导致困难群众落实相关救助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同时,要及时了解、发现、掌握社会救助领域各类信访苗头,明确工作责任,限期化解。三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各镇要及时对比人社、医保、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在救助系统动态更新低保、特困对象信息的同时,全面做好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5大类13种监测人群的认定工作,确保信息应录尽录,及时处置监测预警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相应保障政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产生。
(四)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挪用贪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和“关系保”、“人情保”等违法违纪行为。一要排查县、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二要排查是否存在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问题,坚决杜绝在低保申请、确认过程中“分任务、下指标”“平均保”“息访保”“拆迁保”“政策保”等问题的发生。三要排查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对备案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逐一排查,坚决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操作的问题。四要排查资金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看是否严格落实《甘肃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整治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资金管理使用混乱,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管理,重材料审核、轻实地核查,审核走形式、公示走过场,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等问题。五要排查2021年以来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台账,看有没有发放账户与保障对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账户频繁支付或大额支付资金等疑似信息,及时开展复核复查,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
(五)切实畅通救助申请投诉渠道。一要全面公布受理投诉电话。各镇要将社会救助经办受理投诉电话、热线电话、经办负责人电子邮箱进行公开。二要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材料及经办程序,对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条件的,及时受理,按规办理,对有其他专项救助需求的,根据困难情形,向医保、卫健、教育、人社、应急管理、建设等部门转办(介);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宣讲政策。三要畅通线上申请渠道。要全面应用社会救助二维码,加强政务服务网后台管理,及时更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救助政策、保障标准以及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处置提交申请及救助诉求,及早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四要加强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安排懂业务、懂政策、服务意识强的干部接听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救助诉求和投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疑必答、有诉必结、有错必纠,严防受理不及时、核查不详实造成越级上访。
(六)切实改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作风。结合全县开展“转作风、优服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改进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工作作风,着力提升救助服务工作效能。各镇要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制作设置社会救助办理指南、流程图、政策宣传单,明确救助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方便办事群众准确查阅。要严肃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语气生冷、态度蛮横、缺乏耐心等问题,坚决整治对群众申请推诿扯皮、甚至故意刁难等问题,坚决整治社会救助领
域的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流程,让群众申请办理社会救助更便捷、更舒心。
(七)规范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业务。各镇要靠实工作责任,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的核查工作必须由镇政府、村(社区)共同开展,办理结果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突出信访问题、重复信访事项进行实地抽查、核查,切实提高办信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优化完善办信工作流程,县民政局、镇政府和民政助理员、残联理事长要加强协同配合,严格落实网上录入流转、网下办理规范要求,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做到立即响应、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各镇要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镇、村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甘肃省信访条例》、《天水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天水市特困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和《天水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咨询事项一次讲清、办事程序一次说清、登记表格一次给清”的要求,热情服务群众、规范办理流程、高效解决问题,引导群众及时就地表达诉求,着力压降群众走访上行率。
(八)利用多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群众性宣传工作力度,要依托政务网站、报刊、电视等新媒体和村(社区)务公开栏等阵地,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内容、申办程序、救助标准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同时,围绕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等重点工作,编印发放宣传单、政策明白卡,结合提标提补和动态管理,组织干部上门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传解读,教育引导他们有困难按程序向受理地申请社会救助,引导群众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底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各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确定专人,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民政局、镇、村(社区)聚焦社会救助领域各类信访问题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认真梳理归类,分级分类登记造册,逐级整理汇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三)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对2021年各级交办的投诉举报信访问题、目前的信访存量问题和新排查出来的信访苗头问题,综合采取分类指导、领导包案等方式,做到见底清零,消除苗头,切实做到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四)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镇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总结和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信访工作是政治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落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工作协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类问题真正得到解决,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做好责任分解,压茬推动落实。要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大对镇、村(社区)的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镇要坚持标本兼职,注重剖析问题根源,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上下功夫,力求通过专项行动,在了解民情、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方面取得新成效。
附件: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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