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民政领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有效衔接,牢牢兜住民生底线,民政局制定了《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秦安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县委办发〔2021〕48号)和《关于印发< 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县委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民政职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目标要求
以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加快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统筹用足用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合力,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基本民生得到有效改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以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为抓手,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在制度体系上更加成熟稳固。一是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健全完善镇政务服务大厅“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申请事项,根据申请人的困难情况,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的措施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交(介)相关部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救助。二是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强化便民利民行动举措,采取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增强社会救助“微信码”使用功能等方式,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咨询政策、申请救助;简化优化实施程序,压紧压实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的责任,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三是落实落细分层分类实施救助。严格落实《天水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天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实施办法》、《天水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对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及时给予急难救助。四是强化转介、转办服务。进一步优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综合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调度,推进任务落实。依据困难情形,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自然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确保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责任股室: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社会福利中心;实施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聚焦全面实现信息汇集、监测预警和精准救助,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加大常态化救助帮扶力度,助力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和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数据库建设。在及时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录入到全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的同时,认真排摸低保边缘、易返贫致贫、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其他低收入人口信息,做到5大类13种监测人群信息应录尽录,为扎实开展信息比对和监测预警工作提供基础信息和科学依据。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与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衔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给镇政府调查核实,对标精准认定对象,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三是加大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力度。压实压紧镇政府主体责任,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做好预警信息入户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预警对象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并对已处置的监测预警信息进行标注。(责任股室: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实施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水平。坚决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参照省、市指导标准,科学确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一是多渠道筹措救助补助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落实县级配套经费,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二是全面落实救助帮扶措施。指导各镇在核算低保对象、申请家庭总收入时,落实对必要就业成本和因病因残因学大额刚性支出扣减,赡养(抚、扶)费用计算办法,以及对维持生产生活必需的财产予以豁免等措施,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三是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共享。建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留守”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动态比对机制,准确掌握各类对象实际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救助、福利政策;继续实施“福康工程”“福彩助残”项目,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四是加强与社会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配合协同,加大信息共享比对力度,确保在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时,对中央和省上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积极协调医保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资助,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后,个人自负费用较大的给予医疗救助。(责任股室: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社会福利中心、基层政权股;实施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资源信息共享,加快构建综合救助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有效合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县民政局将切实负起牵头统筹职责,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会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要将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实化量化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工作举措和落实标准,明确实现路径,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把“时间表”变成“进度表”。要着力推动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制度有效衔接,综合发挥政策效应,提升民生福祉保障水平。
(三)强化检查指导。各镇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主体责任,聚焦重点任务、重点人群,健全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动态评估实施成效,以日常管理促进度、加强指导保质量、跟踪督办抓落实、严肃问责增实效为手段,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县民政局将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工作安排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力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消极应对、不担当、不作为的,抄告县政府问责。
从2022年4月份起,各镇于每月底前报送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