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秦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秦安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秦财库〔2022〕170号)精神。现将秦安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财政、税收、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规、制度的实施意见、办法。
2、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意见、建议。
3、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4、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监督各乡镇预算的执行,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组织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制定农业税征管办法,核拨农林特产发展专项基金,检查资金使用效益。
5、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贷款业务;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6、负责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县级政府采购;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7、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8、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9、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制度,监督彩票的发行。
12、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财政局职工编制数为8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行政工勤2人,2个参照单位编制31人,2个事业单位编制35人;年末现有在职72人,退休9人;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机关群团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预算股。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预算草案,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工作;负责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以及提出动支预备费建议;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分配下达相关财力性转移支付;负责审核汇总全县财政预算。
(三)国库股。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政府会计管理及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统一管理(开设、变更和销户)县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帐户;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
(四)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政策。承担扶贫开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整合涉农资金;负责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负责对全县各类扶贫资金的督促指导;承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资金管理。承担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金融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县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五)综合股。负责归口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县级一般性支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党政、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归口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教育部门及有关院校的部门预算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规划、人防、彩票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土地出让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的收益分配、监管等有关工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承办我县企业税收减免、退库、出口退税建议;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组织协调财政政策草案拟订,审核其他政策草案中的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财政部门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投资、工业、商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企业财务监管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对口部门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卫生健康、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残联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归口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六)国有资产管理股。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购预算编制、审批工作;负责县级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督促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绩效评价会计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高级会计师报名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组织并推进绩效目标制定、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和指导县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工作;负责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库、专家学者库、监督指导库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会计质量信息大检查工作。
(八)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股。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目录;承担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评价工作;承担县级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工作;承担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执法执勤用车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负责投资评审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75.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1429.91增加145.72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经费增加及财政投资评审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01万元,占99.71%,政府性基金收入4.62万元,占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58万元,占89.02%;项目支出173.06万元,占10.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5.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72万元,增长10.09%,2022年度,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5.63万元,与上年增加145.72万元,增加10.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79万元,增加14.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38万元,减少92.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1.01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2.79万元,增长14.82%,主要是疫情期间经费增加和财政投资评审费用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7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02.79万元,增长14.82%;主要是疫情期间经费增加和财政投资评审费用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3.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7.55万元,主要是驻村帮扶队员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287.98万元减少56.51万元,减少4.3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公用经费16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2.33万元增加94.15万元,增长130.17%,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经费增加。
1.人员经费123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6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经费173.06万元,主要包括:财政投资评审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维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软件升级改造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8万元,增长136.57%,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投资评审费用及网络信息系统运维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4.6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4.6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