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秦安县司法局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工作。
9.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
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协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审核综合性文件和报告。
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和电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机密、综合统计、信访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的推荐、考察和离退休干部的审核批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全系统的争先创优工作,办理机关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表彰奖励;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拟定全县法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普法对象的考核、培训、考试及普法评先选优。
参与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和典型经验的推广。
负责全县严打、禁毒等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和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
3、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拟论证工作。
4、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系统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指导、管理全县公证、律师工作。拟定全县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律师、法律顾问、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3、拟定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并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年检注册和公证员年检注册的审核呈报工作。
5、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并负责对违纪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调查工作。
6、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配合办公室做好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受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申请,负责审查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材料;受理全县司法鉴定执业人员的申请,审查申请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具备的条件和相应的申报材料。
8、负责办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职业人员名册编制、名册公告的信息采集、汇总和整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职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材料的核实和报送工作。
9、受理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职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投诉;负责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业务统计工作。
(五)政府法律事务股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
拟订全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指导社团组织的法律事务工作。
负责全县政府法律事务及执法人员的年检注册、业务培训、表彰和惩戒;受理全县政府法律事务问题的举报、投诉。
负责全县政府法律事务的统计分析、理论调研,组织开展政府法律事务社会宣传。
开展政府法律事务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
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单位基本情况
秦安县司法局位于秦安县西川镇侯新村,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总面积为3255平方米,现有职工编制数115人,财政供养人数102人(其中:在职人员88人.退休人员13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243.58万元,为司法人员和公用经费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3.34万元,增加6.27%,主要是人员经费与办案费增加。2022年度支出总计为12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7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办案费用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为124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3.5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为12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7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3.58万元,为司法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资金,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3.34万元,增长6.27%,主要是人员经费与办案费增加。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58.7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7.69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及办案费用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3.58万元,为司法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3.34万元,增长6.27%,主要是人员经费与办案费增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5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长2.25%;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办案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办案费支出增加。
2.扶贫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万元,降低0.7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日常公用经费25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1万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支出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办案车辆燃油费及维修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_0个团组,_0人;公务用车购置_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_16辆;国内公务接待_0批次_0人,其中:外事接待_0批次,0_人;国(境)外公务接待_0批次,0_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软件升级改造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1万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业务和办案数量的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5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_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_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_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机要通信用车_0辆、应急保障用车_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_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_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258.75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258.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绩效评价自评表)。2022年度申请预算1080.14万元,实际到位1258.75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拨款1243.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5.1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1258.75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