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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3-00160 时间:2023-08-2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二、秦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九、附件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相关工作,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

3)负责制定机关后勤事务的工作制度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

5)负责县政府机关食堂和县政府周转房食堂的管理和膳食服务工作。

6)负责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制定县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负责县行政中心会议室的管理和各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8)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工作。

9)负责县行政中心设备维护及日常维修工程方案的制订、审核和经费的预算、结算工作。

10)完成四大组织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秦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共14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5人,事业工勤9人。

二、秦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759.0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59.0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为人员工资正常增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为物业管理费成本增加、邮电费(政务服务网络费用),劳务费用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为7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0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09万元,增加4.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为人员工资正常增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为物业管理费成本增加、邮电费(政务服务网络费用),劳务费用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2.97万元,增加4.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9万元,增加40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9万元,增加4.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务用车更新、行政中心运行维护和公车平台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中心水电暖、物业费、人员工资及公车平台支出等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6.06万元,主要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9.0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2.日常公用经费62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五、202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三公经费决算94.25万元,公车用车更新4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9万元,无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44.86万元,比上年减少49.06万元,减少原因为:更新公务用比去年减少2台。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49.39万元,较上年减少6.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更新车辆较多后维修维护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3,实有车辆23辆,其中,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