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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3-00150 时间:2023-08-2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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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秦安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2.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发展的公安工作思路,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承担侦办案件、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的职责。

   4.组织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担重特大疑难案件及跨地区、涉外案件。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枪支弹药、危爆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公民因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8.承担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9.承担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0.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承担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12.承担对重要人员、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实施公安科技工作,开展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和公安司法鉴定工作。

   14.负责公安信息通信建设,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5.开展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制定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8个内设机构:

 (1)政工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2)办公室(副科级)

积极参与政务。做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3)法制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4)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6)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副科级)

负责治安管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

 (7)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刑事犯罪侦查,缉捕重大逃犯。

 (8)缉毒缉私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负责禁毒、缉私、侦破毒品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案件,依法对社会上吸毒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承担县禁毒委的日常工作。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分析、研究、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动态、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10)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负责城区的出警、处警工作。

(11)警务督察大队(股级)

负责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12)指挥中心(股级)

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股级)

负责公民因私出境、入境等外事管理和涉外事件的查处,经商、务工归国人员的回访管理工作。

(14)户政管理大队(股级)

负责户政管理工作。

(15)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股级)

负责网上信息监控、案件查处、基础管理等工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网上重点阵地掌控,舆情导控、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16)预审大队(股级)

负责刑事案件审核监督、预审起诉工作。

  (17)刑科室(股级)

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18)信访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2.派出机构及监管场所

派出机构和监管场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本单位编制数为353人,其中:行政编制199人,事业编制154人。年末实有人数为351人,其中:在职351人(行政197人,事业154人),行政退休74人,事业退休0人。遗属补助人员12人,60年代精简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898.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1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新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8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98.3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89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3.26万元,占73.3%;项目支出2375.11万元,占2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98.3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1.1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新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9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1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新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72.62万元,支出决算为88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新建信息化建设项目,财政追加预算。

3.农林水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7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新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83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47万元,降低31%,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6.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87.9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车辆维修;新购10台警车配发基层实战单位,用于执法勤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软件升级改造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4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86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采购公务用车10辆,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一批;购买印刷、车辆维修、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2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35.23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8898.3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绩效评价自评表)。2022年专项业务费年度申请预算788.23万元,实际到位788.23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拨款禁毒专项经费67.96万元;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67.27万元;公安转移支付业务费6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2375.11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项目建设,执法办案业务活动支出、公安装备建设等。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秦安县公安局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秦安县公安局2022年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秦安县公安局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