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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索引号:qax_czj/2023-00089 时间:2023-08-24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秦安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应急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救援队伍、驻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县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和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域内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县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县区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震灾应急救援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秦安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秦安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秦安县应急救援事务中心

本单位共有编制38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24人)年终实有在职职工35人,行政12人,事业2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97.79万元,收支较上决算数减少414.2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9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7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9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1万元,占65%;项目支出279.69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7.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4.2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4.2万元,降低34%,主要原因是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8%,。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1万元,支出决算为76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上下拨的项目资金没有编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3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配备了执法服装和设备。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燃油和保险。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软件升级改造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3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配备了执法服装和设备。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消防专用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79.66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279.6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绩效评价自评表)。2022年专项业务费年度申请预算279.66万元,实际到位279.66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拨款279.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279.66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消防专用设备购置;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建设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