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秦安县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国家、省、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办法、通知。
2、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乡镇政府和各部门编制县抗震防灾应急预案及子预案。
3、建立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管理全县震情信息系统建设;按职责权限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强化本县震情跟踪;管理指导本县域宏观观测和群测群防网络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震灾预防工作体系。依法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法规,以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对全县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设防标准审批,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抗震能力;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5、承担县抗震防灾指挥部和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各级政府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督促检查落实;负责震害预测数据库调查、震情速报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负责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组织落实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救援物资储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7、组织开展和管理全县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宣传《防震减灾法》及其法规法律常识,提高全社会的抗震防灾能力;承担全县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地震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含财务室、办公室)、震害防御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位。
截止2022年底我局机关编制人数为8人,实有人数为9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126.6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6.65万元,为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按人头计算的办公经费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加5%,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无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支出为126.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6.6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加2%。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度,地震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3万元,增加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3万元,增加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6.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6万元,增加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万元。
2.农林水利支出2.49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2.公用经费1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五、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9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07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