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4、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的综合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6、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定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限额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8、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拆迁市场。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减排和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新技术利用及革新工作。
10、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办公室、财务室、质监站、建管站、村镇建设股、档案馆、公用股、消防股、法制股、绿化站等10个股室,下设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中心2个下属单位。共有职工人数7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6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655.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93.96万元,增长24.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棚改项目贷款利息及本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327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37.13万元,占62.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327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42万元,占2.69%;项目支出61573.45万元,占97.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55.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593.96万元,增长(降低)24.1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棚改项目贷款利息及本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3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35.44万元,增长119.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棚改项目贷款利息及本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
2.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6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2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31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公用经费8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09万元、差旅费0.93万元、水电费80.77万元、取暖费6.79万元、维护费2.41万元、专用材料费19.96万元、劳务费251.62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1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9.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95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物品采购以及其他车辆的维修费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3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_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_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3840.73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230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40.73万元,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0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当年实施的所有项目均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1573.45万元。对6个项目开展了单独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0211.38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9437.1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绩效评价自评表)。
2022年各工程项目年度申请年初预算资金61573.45万元,实际到位61573.45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拨款61573.4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61573.45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贷款付息还本、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及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居民取暖改善及补贴等。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