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秦安县中医医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秦安县中医医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秦安县中医医院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县医院相关的日常工作事务,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负责中医院日常文书处理,督促检查省、市和县重要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安排各种会议、事务工作;指导县医院业务工作,组织指导业务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和上年无变化;按单位基本性质:事业单位1个;按执行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1个。本部门预算户数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
二、秦安县中医医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1325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87万元,为一般基本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20.9万元,减少27.29%,主要是因为2022年减少基本建设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我院支出为13989.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973.5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82.28万元,增加19.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6104.2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29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度,秦安县中医医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53.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4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秦安县中医医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53.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1.58万元,下降27.32%。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卫生健康支出1637.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事项。
扶贫项目支出12.6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下乡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共计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6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秦安县中医医院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2.99万元、津贴补贴327.3万元、绩效工资304.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8万元、住房公积金113.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5.1万元,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30.2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41万元,主要包括:专用材料费2.41万元。
六、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实现公车补贴,不再配置公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