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畜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牧业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动植物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农业技术(农口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技术(农口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工作;编制全局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开展农业教育培训、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全局农业项目及部、省、市列项目的计划、申报、实施监督;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新技术及农业项目、人才、资金引进工作;负责全局劳动工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政务服务股。负责全县农药、兽药经营许可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权责清单网上动态维护、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服工作的衔接、协调和落实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信息、市场经济信息收集、预测、发布及农村跑市场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农田基建股。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乡村建设股。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县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八)政策与改革股。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全县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协调农村“三农”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九)发展规划与产业股。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走出去工作。争取农业对外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7577816.07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127441.47元,增长17.64%,主要是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27577816.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788250.10元,占98.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2789565.97元,占1.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27577816.07元,其中:基本支出23488605.76元,占10.32%;项目支出204089210.31元,占89.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4788250.10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1337875.50元,增长16.20%,主要是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和人员增加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600197.7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49823.19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和人员增加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600197.7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07.40元,占0.09%;科学技术支出156661.80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6970.30元,占1.48%;卫生健康支出999740.31元,占0.45%;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00元,占0.90%;农林水支出213598442.46元,占95.9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10000.00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1746575.52元,占0.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198636.73元,支出决算为22260019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2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0180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宣传技术培训资金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56661.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推广项目奖补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1461.32元,支出决算为3286970.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7166.71元,支出决算为999740.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人员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安伏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设施基础建设项目支出。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692933.82元,支出决算为213598442.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业项目增加。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大规模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7074.88元,支出决算为1746575.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调出和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88605.76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88592.5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414.35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人员职称变动工资增加以及正常工资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00013.1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72.82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培训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2188052.31元,本年支出2188052.3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2188052.31元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超长期国债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013.1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72.82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0446.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34.00元,增长59.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业局下属二级单位有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2689.8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3511.20元,下降43.12%,主要原因是2024年培训项目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19298.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9649.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823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299.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9298.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19298.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2024年农业局二级事业单位用车。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本单位2024年度基本支出23488605.7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376230.3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2375.33元;项目支出204089210.31元。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保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符合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及效益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方面执行较好,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为:一是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取得新突破。二是完成完成撂荒地整治9453亩,整治率达100%。三是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基本完成。四是2024年及时完成了农业保险品种计划。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评价小组通过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数据统计、资料查阅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实际工作情况,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自评94分,评价等级“优”。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