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手段,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的行政机关,受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
1、落实省、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落实全民创业政策及措施,促进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负责落实省、市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
2、落实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完善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负责城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实施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3、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4、负责政府所属机关、参照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录用、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在职培训、管理和考核。
5、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制度,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6、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7、综合管理全县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管理来我县工作的外地籍专家。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系统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8、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立案案件。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2月组建, 正科级行政建制,隶属于秦安县人民政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事业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和社会保险股共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下设公共就业与交人才服务中心、劳务输转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劳动监察中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7个事业单位。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为119个,实有干部职工97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4个,机关后勤编制2,实有机关公务员9名,机关工人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总编制数为86,其他事业单位编制数为18,实有参公人员70人,事业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本部门无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89.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208.75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等由财政代列部分未纳入本部门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98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9.8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8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68万元,占12.27%;项目支出10518.18万元,占87.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89.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208.75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等由财政代列部分未纳入本部门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89.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208.75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等由财政代列部分未纳入本部门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9.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4.89万元,占66.01%;卫生健康支出46.97万元,占0.39%;农林水支出3930.14万元,占32.78%;住房保障支出86.72万元,占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4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09.41万元,支出决算为791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有结余结转。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27万元,支出决算为4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有结余结转。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林水支出为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94万元,支出决算为8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住房保障支出为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万元931.45万元增加466.99万元,提高5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里增加了基础绩效奖、一次性绩效奖励以及艰边津贴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63万元、住房公积金86.72万元,生活补助228.9万元,退休费7.23万元、抚恤金35.12万元。
公用经费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加182%,主要原因是将其他交通补助38.9万元列到公用经费里。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72万元、印刷费5.03万元、手续费0.58万元、水费1.53万元、电费1.39万元、邮电费1.41万元、取暖费0.13万元、差旅费5.54万元、工会经费3.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内本部门没有外事接待事务,没有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内本部门没有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事务,没有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72万、印刷费5.03万元、差旅费5.54万元、水费15.3万元、取暖费0.13万元、其他交通费38.9万元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增加47.3万元,增加182%,主要原因是将车改交通补贴支出归在基本支出统计。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4.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组织对就业补助资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等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7.55万元。同时,对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3554.11万元。
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2、3)。
1.“就业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3万元,执行数为256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兑现了职业培训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发放准确率及下达率均达到10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62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2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4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控制在4%的目标内。按照发现一户、帮扶一户的原则,零就业家庭的帮扶率达100%,没有出现因就业问题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通过各项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我县的就业形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总体绩效显著。社保补贴极大地激发了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的积极性,促进了就业,带动了缴费。公益性岗位开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县城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为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县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环境卫生不断优化,公路养护得到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感大幅提高。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县级见习基地就业,实现了用人单位有人可用及失业青年有岗可就的双赢,还通过以师带徒的见习模式提高了失业青年的就业技能,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见习期满后用率较高,促进了就业。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1.72万元,执行数为174.91万元,完成预算的6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扶贫、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保障其生活待遇。为更好地促进“三支一扶”在农村基层发挥作用,激发“三支一扶”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和服务。
2023年9月底前我县完成“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招募计划39人,超指标录取2人,实际招募41人,完成率100%。12月底前完成了“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三支一扶政策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起到很好的作用,充实了乡镇基层单位人才队伍力量,改善了基层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为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4、5)。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为残疾人就业保障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补助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就业补助项目支出自评
附件3:三支一扶项目支出自评
附件4: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