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4、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的综合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县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6、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制定全县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参与限额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8、负责全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屋拆迁市场。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减排和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新技术利用及革新工作。
10、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办公室、财务室、质监站、建管站、村镇建设股、档案馆、公用股、消防股、法制股、绿化站等10个股室,下设市政设施服务中心、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服务中心2个下属单位。共有职工人数7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6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决算公开0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报表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316.0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961.83万元,下降66.31%,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对全县棚改等项目的还本付息进行了延期展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1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16.0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131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77万元,占4.29%;项目支出20401.27万元,占95.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31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1961.83万元,下降66.31%。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对全县棚改等项目的还本付息进行了延期展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77.67万元,下降89.71%。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紧张,对全县棚改等项目的还本付息进行了延期展息,并对政府性基金拨款有所倾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87万元,占3.57%;卫生健康支出35.38万元,占0.87%;城乡社区支出2963.06万元,占72.99%;农林水支出261.74万元,占6.45%;住房保障支出610.41万元,占15.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00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59.46万元,支出决算为40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8万元,支出决算为3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63.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持平。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74万元,支出决算为26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0.41万元,支出决算为6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持平。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77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以及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6.97万元、津贴补贴73.97万元、奖金96.51万元、绩效工资133.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4.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万元35.38万元、住房公积金65.32万元、退休费4.08万元、抚血金49.42万元。
公用经费3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3.43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环卫经费以及市政公用电费由下属二级单位进行单独决算,单独上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83万元、印刷费2.49万元、水费1.59万元、电费0.88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取暖费2.8万元、差旅费1.74万元、劳务费4.36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256.58万元,本年支出17256.5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01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6755.5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是因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划转,其名下车辆暂时停用没有产生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样,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无出国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划转,其名下车辆暂时停用没有产生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划转,其名下车辆暂时停用没有产生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划转,其名下车辆暂时停用没有产生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划转,其名下车辆暂时停用没有产生费用。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办公开支,办公费10.83万元、印刷费2.49万元、水费1.59万元、电费0.88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取暖费2.8万元、差旅费1.74万元、劳务费4.36万元、工会经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3.42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环卫经费以及市政公用电费由下属二级单位进行单独决算,单独上报。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卫洒水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支出,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评价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组织对2023年度秦安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779.70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9%。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能全面反映资金的最大效益,严格预算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有预算才有支出的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秦安县润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补助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秦安县润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8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污水处理预计为570万吨;二是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财力紧张资金不能按月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申请财政加快资金拨付速度。秦安县润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运营费财政拨款501万元,全年污水处理预计为570万吨,COD消减量预计为1800吨,氨氮预计消减量为200吨,总磷预计消减量为35吨,总氮预计消减量为340吨,污水全部达标排放,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