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更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组织实施全县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编制城市更新区域房屋征收计划和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房屋征收项目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
5.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工作。
6.负责调查排处城市更新出现的矛盾纠纷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秦安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其中领导职数3人,现实有工作人员34人,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地址:秦安县太白街大东巷1号。
2.秦安县城乡更新中心中心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征收股、安置股、风控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22.7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94.01万元,增长58.16%,主要原因是.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42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2.7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42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6万元,占3.72%;项目支出5221.05万元,占96.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2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94.01万元,增长58.16%。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6.05万元,增长147.99%。主要原因是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增加及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2.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8.43万元,占0.16%;城乡社区支出185.87万元,占3.43%;农林水支出5.64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5186.01万元,占95.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9万元,支出决算为542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0.9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员人数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62.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增加。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支出年初未预算,决算数是本年度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3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3万元,下降66.68%,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水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17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03%。组织对“住房保障支出-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0.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住房保障支出-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住房保障支出-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0.45万元,执行数为517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年预算数;二是按预算数全部执行。“住房保障支出-城北片区蔡店村改造提升项目安置房房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的实施,对加快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地方投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和出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