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落实市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要求,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文件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7、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具体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和县监察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19个室(组、办、中心),编制人员79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2人。2023年末单位实有人数76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决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决算公开09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1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2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6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72万元,占93.70%;项目支出69.94万元,占6.3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1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2.2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7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80万元,占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7万元,占9.05%;卫生健康支出39.58万元,占
3.54%;农林水支出7.34万元,占0.66%;住房保障支出72.65万
元,占6.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870.3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0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39.58万元,支出决算为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7.3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72.65万元,支出决算为72.65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9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9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24万元,下降50.79%,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尽量减少办案成本,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3万元,下降71.27%,主要原因是2022年
购买办案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办案成本,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71.12%,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买办案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买办案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7.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辆办案车。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决
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75.07%,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调研减少,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
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24万元,下降50.7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83.87%,主要原因是单位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进行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5万元,占政府
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办案。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
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 “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较少。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
次为“良”。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附:中共秦安县纪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
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